8 月 2 日這天,歐盟《人工智慧法案》裡管招募和解僱的那一整套規矩本來該開始生效。它沒有。
這套規矩落在法案的附件三。附件三列的是「高風險」用途,其中一大塊專門寫工作場景:投放定向徵才廣告、篩選和過濾求職申請、給求職者評分,還有決定僱用條件、升遷、解僱、按個人行為或性格特徵分派任務,以及監控和評價員工的表現。一套 AI 系統只要在這些場景裡跑,它就算高風險系統,雇主就得照規矩來:告訴員工這裡在用 AI,安排人做實質複核並在必要時介入,盯住系統有沒有產生歧視性後果,把系統日誌留檔,並且滿足資料法遵要求。
這些義務現在延到 2027 年 12 月 2 日。往後 16 個月。
誰把日子挪走的
延後不是行政部門臨時開的口子,是走完立法程序的修法。
5 月 7 日,歐洲議會、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執委會就一份叫「AI 數位綜合法案」(Digital Omnibus on AI)的修正提案達成臨時協議。6 月 16 日,議會表決通過。6 月 29 日,理事會給了最終同意,把這份修法歸進 Omnibus VII 這一整包簡化立法。
新的時間表是一組日期,不是一個:
- 獨立部署的高風險 AI 系統(含全部就業場景):2027 年 12 月 2 日
- 嵌進受監管產品裡的高風險 AI:2028 年 8 月 2 日
- 各國監理沙盒的上路期限:同樣延到 2027 年 12 月 2 日
歐盟給出的理由是各國主管機關沒準備好,配套的統一技術標準也還沒做出來。律師事務所在寫給客戶的備忘錄裡幾乎一致地強調同一件事:這是緩刑,不是撤銷。附件三的清單一個字沒刪,符合性評鑑、技術文件、人工監督控制、歐盟資料庫登錄,全都還在路上,只是晚 16 個月到。
8 月 2 日真正生效的是另一批條款
這一天並沒有空過。法案第 50 條的透明度義務照原計畫開始適用,而且和高風險那一套是完全不同的東西。
第 50 條要求:系統直接和人互動時,得讓人知道對面是 AI;生成或改動過的音訊、影像、影片、文字,提供方要在輸出裡打上機器可讀的標記;部署情緒辨識或生物特徵分類系統的一方,要告知被辨識的人;深度偽造內容要揭露;用 AI 生成、面向公眾議題的文字要說明來源,經過人工編輯審核並有人擔責的除外。
罰則不輕。違反第 50 條落在「最高 1500 萬歐元、或企業上一會計年度全球營業額的 3%,兩者取高」這一檔。這是法定上限,不是自動罰鍰,法案本身要求比例原則;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和新創公司,取的反而是兩者中的低者。
還有一個容易被讀成「整體延期」的過渡期。8 月 2 日之前已經上市的生成式系統,提供方有到 2026 年 12 月 2 日的時間去把技術標記做出來。這個寬限只涵蓋提供方的標記義務,不涵蓋第 50 條其餘任何一條,也不涵蓋 8 月 2 日之後上市的系統。
兩套規矩保護的是兩件事
把 8 月 2 日上路的和延走的擺在一起看,分工其實很清楚。
生效的這一批,保護你不被 AI 騙。你在跟機器說話,法律要求有人告訴你。一段影片是合成的,法律要求標出來。一套系統在讀你的表情,法律要求先通知你。
延走的那一批,保護你不被 AI 管。一套演算法給你的履歷評了分,你有權知道。一套系統把你排進了裁員名單,得有人真的複核過。系統在你身上跑出了帶偏向的結果,雇主有義務發現它、記錄它。
前者關乎資訊真假,後者關乎飯碗。歐盟這次先兌現了前者。
那 16 個月裡,歐洲的上班族手上有什麼
答案是:各國自己的勞動法、工會談來的團體協約,以及 GDPR 裡關於自動化決策的那條規定。這三樣沒有一樣是為「AI 參與解僱」這個具體場景寫的。
對照一下美國這半年在發生的事,就能掂出這 16 個月的分量。
伊利諾州從今年 1 月 1 日起要求雇主在用 AI 做招募和用人決定時通知求職者和員工。科羅拉多州的 AI 法案 6 月 30 日生效。這兩條給出的告知權,恰好就是歐盟剛剛延到 2027 年底的那一條。也就是說,在「AI 篩過你的履歷,你有沒有權利知道」這個問題上,芝加哥的求職者眼下比柏林的求職者站得更靠前。
7 月 16 日,26 名 Meta 員工把公司告上法庭,指控一整套內部 AI 系統把他們評分、排序,然後選進了 5 月那份裁員名單——訴狀裡點名的包括內部叫 Metamate 的系統、員工訓練出來的「第二大腦」智慧代理、按鍵與活動監控資料、AI token 用量儀表板,以及演算法輔助的績效排名與校準。Meta 的回應是決定由人做出,不是 AI。這場官司要在美國的訴訟制度裡靠員工自己舉證走下去(我們 7 月寫過這個案子)。附件三如果按原計畫在 8 月 2 日生效,同樣的事發生在歐盟境內,雇主本來必須主動留下的系統日誌、必須做的人工複核、必須給出的事前告知,都會變成現成的證據鏈。現在這條鏈子要等到 2027 年 12 月才焊上。
同樣的空白在美國已經有具體的人在承受。8 月 6 日 Challenger 的月度報告裡夾了一段不是統計的文字:布朗克斯的 Montefiore 醫院撤除了 12 個使用審查職位的護理師,把這部分工作交給 Datavant 的軟體。護理師工會提起團體申訴,依據是他們在 41 天罷工之後拿到的合約裡那條 AI 保護條款(我們 8 月 6 日寫過)。他們能吵這一架,靠的是自己在談判桌上爭來的合約,不是任何一部法律。
對求職者和在職者意味著什麼
第一,別把「AI 參與了這個決定」當成一項可以直接援引的權利。 在歐盟,2027 年 12 月 2 日之前,雇主沒有法定義務告訴你招募環節用了什麼系統。想拿到這個資訊,眼下的路徑有三條:工會、團體協約,或者 GDPR 下關於自動化決策的問詢。這三條都比法律直接課予告知義務慢得多,也不確定得多。
第二,能落到紙面上的保護,這 16 個月裡只出自談判桌。 Montefiore 那 12 名護理師手上有條款可以援引,是因為罷工時把它寫進了合約。在立法空窗期裡,工會合約裡的 AI 條款是覆蓋速度最快的一種保護。
第三,暴露最深的是那些「被演算法持續評價」的職位。 附件三裡最貼身的一條是「監控和評價員工的表現或行為」。績效排名、活動監控、產出計量這類系統,在美國和歐盟同樣在跑,差別只在於哪一邊先有人被要求把日誌留下來。目前的答案是:兩邊都還沒有。
第四,把 2027 年 12 月 2 日記進行事曆。 律師們給雇主的建議是把這 16 個月當跑道用,不要當免票。法遵工作照做,只是節奏鬆了。這句話反過來對員工同樣成立:那一天不是終點,是雇主必須開始說話的起點。
來源
- AI Act: EP approves simplification measures and nudifier app ban(歐洲議會新聞稿,2026 年 6 月 16 日)
- Artificial intelligence: Council gives final green light to simplify and streamline rules(歐盟理事會新聞稿,2026 年 6 月 29 日)
- EU AI Act, Annex III(高風險用途清單)
- EU AI Act, Article 50(透明度義務)
- EU Nears Approval of Agreement to Delay Rules for AI Use in Employment Decisions(Ogletree Deakins,2026 年 6 月 16 日,含 6 月 29 日編者更新)
- Yes, August 2 Still Matters: The EU Approved a High-Risk AI Delay, but Most Transparency Obligations Remain(Jones Walker,2026 年 7 月 16 日)